煤炭化驗設備煤含矸率和限下率測定的方法
本標準規定了商品煤含矸率和限下率測定的定義、煤樣采取、測定步驟和結果表述。
本標準適用于生產、銷售和使用的各種原煤和塊煤。
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 475-1996商品煤樣采取方法
GB 477-87 煤炭篩分試驗方法
定義
.1矸石
采掘煤炭過程中從頂底板和煤層混入煤中的巖石。
3.2含矸率
煤中粒度大于50mm的矸石質量百分數。
3.3限下率
篩子上的產品中粒度小于規定粒度的下限部分的質量百分數。
4方法提要
煤樣用孔徑為50mm或孔徑與產品粒級下限尺寸相同的篩子進行篩分,根據篩上物中矸石質量或篩下物質量,求出煤的含矸率或限下率。
5工具
5.1采樣工具:符合GB475有關規定。
5.2篩子:符合GB477有關規定。
5.3秤:最大稱量為500,100,50,20,5和1kg,感量為最大稱量的1/1000。
6煤樣采取
6.1商品煤含矸率和限下率煤樣按GB 475在煤流中或運輸工具頂部煤中采取。采樣單元、子樣數、子
樣質量及子樣分布等應符合該標準要求。
6.2在運輸工具頂部煤中采樣時,粒度大于150 mm的煤塊(包括矸石、黃鐵礦,下同),無論其含量是
否超過5%,在采樣點遇到時都應采入。
6.3在煤堆上不采取含矸率和限下率煤樣。
7測定步驟
7.1含矸率測定
煤樣用孔徑為50mm的圓孔篩、按GB477有關規定進行篩分,揀出篩上物的全部矸石(包括黃鐵礦)。用5.3條所述的相應的秤稱量砰石、篩上塊煤和篩下物、稱準到1/1000、按式(1)計算含矸率:
含矸率(%)= m1/(m1+m2+m3) ×100
式中:m1——矸石質量,kg;m2——篩上塊煤質量,kg;m3—篩下物質量,kg。
7.2限下率測定
煤樣用孔徑與產品粒級下限相同的篩子過篩,用5.3條所述的相應的秤稱量全部篩上物和篩下物,稱準到1/1000,按式(2)計算限下率:
限下率(%)=m4/(m4+m5)x100
式中:m4規定粒度的篩下物質量,kg;
m5規定粒度的篩上物質量,kg。
結果表述
煤的含矸率和限下率測定結果修約到小數后一位報出。